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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医药卫生标准专委会成立

发布时间:2011-09-25 14:55:00 点击次数:739

民族医药卫生标准专委会成立


    2011年9月23日上午,中国民族卫生协会民族医药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重庆厅隆重召开。
    民族医药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是经卫生部、民政部审核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民族医药卫生标准工作的专业组织,隶属于中国民族卫生协会。专委会的成立得到了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政策法规司、卫生监督中心等单位的关心与支持,并作为专委会业务支持和指导单位

    

出席成立大会的主要领导有:全国政协常委,原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现任中国民族卫生协会会长李德洙同志;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同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同志;国家质检总局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谢军同志;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方光伟同志;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副司长李敬鹉同志;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国家卫生监督专员汪建荣同志;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主任王苏阳同志、党委书记陈永祥同志;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王雪凝同志;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张朝阳同志;卫生部机关服务局副局长霍小军同志;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张成玉同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主任教授毛振斌同志;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副主任卢江、高小蔷同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杨龙会同志;中国伊斯兰协会副秘书长金汝彬同志;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副会长、民族医药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南俊华同志;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副会长张力涓同志。同时,还有来自全国各地卫生监督系统的局、所长和代表。以及医药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代表和媒体。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郁德水同志主持了会议。




















首先,南俊华副会长代表协会和专委会致辞。李德洙部长宣布专委会成立。张力涓副会长宣读了民族医药卫生标准专委会顾问名单,详细的介绍了专委会首批聘请的16名顾问情况,李德洙部长、陈啸宏副会长等领导为专委会顾问颁发证书。随后,中国伊斯兰协会副秘书长金汝彬同志代表中国伊协向专委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做了讲话。















   会上,卫生部陈啸宏副部长做了重要讲话。首先,陈部长代表卫生部对中国民族卫生协会民族医药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的成立表示衷心祝贺,陈部长介绍了我国医药卫生标准工作的发展情况,并希望协会和专委会能够继续努力,做好民族医药卫生标准的各项工作,做好党和政府的好帮手,为促进我国民族卫生事业发展,大力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做出应有贡献。同时,陈部长对专委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第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深刻理解做好民族地区卫生标准工作的重大意义。第二,认清形势,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第三,发挥优势,加强合作,开创民族卫生事业新局面。





中国民族卫生协会民族医药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将在国家卫生部、民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单位的指导下,做好民族医药卫生标准各项工作,为促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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